法讯社 (通讯员 张帆)近日,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,会议对2018年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。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传芳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
李传芳, 1971年10月出生,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团队长,一级法官。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7年,审理一、二审刑事案件800余件,主审或参审了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案件。曾荣获个人三等功、郑州市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。


十几年的刑事法官生涯,培养了他严谨细致,爱钻研,敢啃硬骨头的作风。一是工作中善于发挥团队协作精神。每次拿到一个刑事案件,他都会在阅卷后第一时间召集合议庭开碰头会,把需要配合,分工协作的事项逐一分解,细化到每一个人。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准确及时梳理案件事实,严格审查判断证据,认真分析法律关系,做到证据与事实、经验与逻辑高度契合,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。二是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,积累夯实理论功底。他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储备,不断强化法学基础理论学习,形成完整的法律思维,把法学理论融入司法实践,通过司法实践总结审判经验,提升办案水平,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。三是公平公正办案,有良好的职业操守。在十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,不管案件难与易、繁与简,他都以高度的责任心仔细阅卷,有疑必排,确保案件质量。他努力将公平正义作为核心追求,勤勉尽责,快审快结,不断适应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,新期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