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讯社网讯(谢志广 通讯员杜鑫)“张法官,我这就找钱,再等等,先别送拘留所中不中?”“对啊,张法官,我们让找找,今天把钱都找齐!”在医院体检处,被执行人褚某和其妻子见执行法官动了真格,着急忙慌的再三表示一定把执行款履行到位。
这是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件。申请人李某自己有一台挖掘机,平时经人介绍在工地上干活。2018年,李某经朋友介绍给被执行人褚某工地挖地基,完工后经结算支付一部分工资后,尚余5.3万元未支付。李某多次找褚某催要,褚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拖。无奈之下,刘某将褚某起诉至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,要求褚某支付拖欠的工资。
在案件审理程序中,因双方达不成一致调解意见,法官遂依法作出判决,判令褚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工资5.3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褚某不仅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清偿义务,而且李某数次寻找都躲了起来。李某愤而向沈丘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承办法官张法官依法向褚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并告知其按照期限履行判决义务,否则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。褚某十分配合,再三表示会尽快想办法履行。一周后,张法官询问其履行事宜时,褚某表示家中有事,钱凑的差不多了,要求宽限十天时间,到时候携款前来履行。十天时间届满,经联系,褚某故技重施,又说自己外出需要一周,一周后一定履行。就这样一推再推,转眼间一个多月过去了。
9月24日,张法官再次联系褚某,限定其于9月30日前履行。果不其然,褚某再次食了言,打电话也不接了。张法官经过提前摸排,掌握了褚某的生活轨迹,10月9日下午7点多,将正在吃晚饭的褚某堵在了家里。警车上,褚某还在强自镇定的再三为自己辩解,说正在想办法筹钱。被送往医院体检时,才彻底慌了神,随同前往医院的褚某的妻子也傻了眼,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。
在历经一个多小时后,褚某分两次通过支付宝、微信转账履行了4万元,其家人又送来现金,将剩余的1.3万元执行款及执行费全部履行完毕。